熙宁四年(1071年),苏轼上书谈论新法的弊病。王安石颇感愤怒,于是让御史谢景在神宗面前陈说苏轼的过失。苏轼于是请求出京任职,被授为杭州通判。熙宁七年(1074年)秋,苏轼调往密州(山东诸城)任知州。熙宁十年(1077年)四月至元丰二年(1079年)三月,在徐州任知州。元丰二年(1079年)四月调为湖州知州。他在地方任职时革新除弊,因法便民,颇有政绩。这首词即作于公元1075年(神宗熙宁八年),作者在密州(今山东诸城)任知州时。这是宋人较早抒发爱国情怀的一首豪放词,在题材和意境方面都具有开拓意义。词的上阙叙事,下阙抒情,气势雄豪,淋淳酣畅,一洗绮罗香泽之态,读之令人耳目一新。首三句直出会猎题意,次写围猎时的装束和盛况,然后转写自己的感想:决心亲自射杀猛虎,答谢全城军民的深情厚意。过片以后,叙述猎后开怀畅饮,并以魏尚自比,希望能够承担起卫国守边的重任。
《江城子·密州出猎》的创作背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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