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幼学琼林》卷二·婚姻(一/二)
【原文】
良缘由夙缔,佳偶自天成。
蹇修与柯人,皆是媒妁之号;
冰人与掌判,悉是传言之人。
礼须六礼之周,好合二姓之好。
女嫁曰于归,男婚曰完娶。
婚姻论财,夷虏之道;
同姓不婚,《周礼》则然。
女家受聘礼,谓之许缨;
新妇谒祖先,谓之庙见。
文定纳采,皆为行聘之名;
女嫁男婚,谓了向平之愿。
聘仪曰雁币,卜妻曰凤占。
成婚之日曰星期,传命之人曰月老。
下采即是纳币,合卺系是交杯。
执巾栉,奉箕帚,皆女家自谦之词;
娴姆训,习《内则》,皆男家称女之说。
绿窗是贫女之室,红楼是富女之居。
桃夭谓婚姻之及时,摽梅谓婚期之已过。
御沟题叶,于佑始得宫娥;
绣幕牵丝,元振幸获美女。
汉武与景帝论妇,欲将金屋贮娇;
韦固与月老论婚,始知赤绳系足。
朱陈一村而结好,秦晋两国以联姻。
蓝田种玉,雍伯之缘;
宝窗选婿,林甫之女。
架鹊桥以渡河,牛女相会;
射雀屏而中目,唐高得妻。
至若礼重亲迎,所以正人伦之始;
《诗》首好逑,所以崇王化之原。
【注释】
(1)向平之愿:指子女婚嫁之事。东汉隐士向长,字子平。《后汉书·向长传》:“建武中,男女娶嫁既毕,……于是遂肆意,与同好北海禽庆俱游五岳名山,竟不知所终。”
(2)朱陈一村:白居易五古《朱陈村》:“徐州古丰县,有村曰朱陈。去县百余里,桑麻青氛氲。机梭声札札,牛驴走纭纭。女汲涧中水,男采山上薪。县远官事少,山深人俗淳。有财不行商,有丁不入军。家家守村业,头白不出门。生为村之民,死为村之尘。田中老与幼,相见何欣欣。一村唯两姓,世世为婚姻……”后称两家联姻为结朱陈之好。